
丹东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贸易协会《以下简称协会)是东北地区唯一专注于医药保健品进出口贸易的行业组织,业务主管单位是中朝边境丹东市政府商务局。目前,协会主要职能为搭建国际、国内医药保健品市场信息及政府和企业间信息的桥梁,特别是中朝医药和保健品贸易流程框架,发挥行业组织优势,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、贸易保障、学术信息服务,从而推动我国医药保健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,提升整体竞争力。协会不断提高么信力、强化引领作用、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,为我国医药企业、医疗检测机构、科研院校及其从业者创造良好贸易环境。
协会提供如下服务:
一、会员招募:
为出口企业创汇、加大中国药品保健品在朝鲜市场的覆盖面,增加药品保健品品类协会现向中国国内药品保健品、食品、医疗器械等厂商招募协会会员。有出口意愿的厂商依据协会入会程序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见附表一),同时填写企业出口产品推荐详表《见附表二)。经审核同意后入会。
二、产品推荐:
协会定期根据朝鲜市场需求选择各厂商产品推荐给朝方公司《会员优先》。协会每周至周五全天接待会员,接受会员举荐产品。会员单位享产品免费在朝鲜注册备案、产品优先推荐权、第三方检测、出口产品信誉证等权益。产品贸易出口流程: 其一,加入协会推荐产品,其二,在进口方市场试销《试销产品要保证疗效确切,价格合理,渠道控制,试销量一般保证 40-50 人一个疗程用量); 其三,可试销的产品,一旦得到朝方的认可,协会会即刻通知厂商组织批次生产,并由协会协调资金问题。
三、信誉担保:
协会为其盖章认可的产品订单《或合同)出具信誉证,会员单位出口的产品,享朝方从申请配额到进口清关绿色通道。
四、银行结算:
协会协调朝鲜正规银行,在中国用现金支付结算。并非地下钱庄。协会可帮助有科技转化落地朝鲜意愿的会员,将科技成果在朝鲜商业化。
五、研修资源:
对研修生、医生、护士、科研甚至劳务人员有需求的会员单位提供帮助。
六、海关业务:
会员单位随时可在协会咨询到海关业务规定,如海关编码、制裁目录等。
七、法律法规:
协会帮助会员单位解决药品保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,解析包括但不限于“出口产品管理办法”、“麻精药品进出口管理办法”、“易制毒药品进出口管理办法”、“蛋白同化类药品进出口管理办法”等法律法规。
八、电商业务:
协会鼓励会员单位开展电商业务,并为此提供相关帮助。


